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
清末对藏新政
1905年1月,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率参赞张荫棠、梁士诒奉命赴印加尔各答与英印政府上一修改条约事宜。英人派外交大臣费礼夏为全权代表同中国代表谈判。唐绍仪要求删去条约中的第九条,坚持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,但英人坚持只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。当时宗主权与主权分别被译为“上国”和“主国”,唐绍仪指出“查上国二字﹐英文系‘苏索伦梯’(Suzerainty,按今译宗主权),译言所管为属国,而属国自有治民之权,若自认为上国,则西藏等于韩、越、球、缅。主国二字,英文系‘骚付伦梯’(Sovereignty,按今译主权),译言臣民推为极尊,归其管辖,而各事可定者也。”双方争执不决,于是11月12日英方提出停止谈判。1906年4月,英方再次恢复和中方的谈判。27日,中国代表唐绍仪与英国代表萨道义签订《中英续订藏印条约》,共六款,《拉萨条约》作为附约。条约第二款写明“英国国家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,中国国家亦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政治”。这段时期西藏政局甚为紊乱。张荫棠“领副都统”衔后,由清政府指派以驻藏帮办大臣的身份进藏“查办藏事”。张荫棠入藏后,先向中央政府弹劾有泰以及其他相关十余名满汉官员。再提出治藏建设十九条及西藏地方善后问题二十四款。11月29日,清廷下令革除有泰等人的职务。但“新政”建设未及实现,张荫棠便被调离西藏前去印度商定《藏印通商章程》。
1907年6月,中英双方谈判关于藏印通商章程事宜。谈判前,英方坚持要有权签字的西藏官员参加会议。尽管张荫棠识破其“志与藏人直接,不欲我国干预”,“若一经承认直接交涉,西藏即成独立国性质”,但势弱之下只便增派西藏噶伦汪曲结布,携带噶厦议事签字全权文凭赴会。1908年4月20日,中英双方签订《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》[9],共十五款。中方代表张荫棠,英方代表韦礼敦代表各自政府在条约上签字,“西藏大吏选派嘎布伦汪曲结布为掌权之员”后“秉承张大臣训示,随同商议”。
1910年2月,钟颖统帅二千余名川军抵藏,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。出走内地的达赖喇嘛,开始驻锡青海塔尔寺,后听德尔智之言前去外蒙古库伦,受到俄国礼遇。为防备达赖喇嘛亲俄,清政府同意恢复其名号,同时派蒙古王公前往宣慰,并准备送其回塔尔寺再则日返藏。时值拉萨条约的谈判时期,英国反对达赖此时返藏。清廷最后令其移居五台山。后清政府为给慈禧太后祝寿,召达赖喇嘛进京。达赖喇嘛抵京之后,请求今后有直接向中央奏事之权,以摆脱驻藏大臣的约束。但清政府拒绝了他的请求,仅加封他为“诚顺赞化西天大自在佛”,并年给廪饩银一万两。在见慈禧太后之时,达赖喇嘛被要求行跪拜之礼,使其朝见规格低于五世达赖和六世班禅。达赖喇嘛随后返藏,约见帮办大臣温宗尧,希望其令川军停止越轨行为。温宗尧同意约束川军不再骚扰百姓,不侵害达赖喇嘛固有地位。达赖喇嘛遂将在各地阻击川军的藏军调回拉萨,并奏谢朝廷封赏,恢复对驻藏大臣的一切供应。但驻藏大臣联豫对达成的意见多加指责,并拒绝在给达赖喇嘛的复信上签字盖章。是时,拉萨盛传联豫的卫队向群众开枪,达赖喇嘛感到形势严峻,于2月12日夜在布达拉宫召开紧急会议,午夜后再次出走。2月21日,达赖喇嘛由亚东英商务处代理麦克唐纳引至印度。联豫反而奏报朝廷,再次褫夺了达赖喇嘛的名号和部分官员的官阶品第。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